2019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园安全管理员2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22:21:28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中心,与市政府隔街相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在校生12000人,占地面积1037亩。学院具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确定的部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空军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潍坊市文明和谐单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人数、待遇、有关要求(见附件)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3年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基本工资为4500元,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是否续签,根据学院工作需要、个人表现情况及个人的意愿决定,续聘待遇另行规定,单位为其缴纳意外伤害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i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11:00至7月6日上午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咨询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536-2931601。
提醒:对要求填报的信息要完整,且在报名时间内尽早查看审核情况,对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不予审核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11:00至7月6日上午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准考证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提醒:参加面试时要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且保存好,过期不能打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进入面试的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按时携带材料到学院办公楼411房间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1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跟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等材料。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2019年7月21日下午16:00前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2931601
六、其他
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某些事项不能按时进行,则在学院网站及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学院网站。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36-29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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