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6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21:36:03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温州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毕业生招聘条件
具有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温州籍或在温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未初次就业的具有鹿城、龙湾(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洞头常住户口的2017、201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招聘条件
1.年龄、专业经历和户籍等条件要求见《2019年温州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已在民办学校实行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0时—24时。
报考人员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wems.net)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审查,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7日8时—24时。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注明理由;对报考人员材料填报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次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8时—17时。
报考人员上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再次报名信息不作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环节补全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7月9日9时—15时。
2.地点:温州市实验中学(府前街388号)。
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将网上已初审通过的《2019年温州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下载打印、本人签名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专业经历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审查且现场确认的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三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考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20%、60%。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
(一)第一轮考试
第一轮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按20%计入考试总成绩。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2.考试地点:温州市实验中学(府前街388号)
3.考试内容: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包括现场答辩和问题阐述。每人8分钟。
4.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
(二)第二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第二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按20%计入考试总成绩。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分专业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笔试内容为本岗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考试地点:温州市实验中学(府前街388号)
根据报考人员两轮成绩之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二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1:3的,全部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具体名单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公布。
(三)第三轮考试
第三轮考试采取分专业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
2.考试地点:温州市实验中学(府前街388号)
3.采取分专业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三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三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第三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20%+第二轮考试成绩×20%+第三轮考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www.wems.net。咨询电话:温州市实验中学校办,0577-88291116。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
(六)本公告公示期自6月27日起至7月5日。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实验中学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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