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沅陵县教育局招聘教师45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21:27:59
一、 招聘计划(45名)
沅陵县2019年计划招聘教师45名。招聘学科、计划、报考要求等详见《沅陵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及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1、本县的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招聘公告发布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沅陵县政府网。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4日
2、报名方式:分招聘学科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沅陵县教育局人事股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填写好《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现场分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5、资格审查:由沅陵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6、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学科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7、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7月22日(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纪委负责指导监督。
(一)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占2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报考同一学科出现面试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沅陵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沅陵县鹤鸣山小学
(二)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每个学科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录取)。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
七、公示、聘用和管理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沅陵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与管理
1、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聘用的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工作岗位。
2、管理:被聘用人员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本县。
八、招聘人员相关待遇
按在职在编教师的待遇执行。
九、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
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其它未尽事宜,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42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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