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遴选优秀教师19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8 21:03:43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始建于1956年,地处城市中心,有着优良的校风、学风和浓郁的文化氛围。现有3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90人,其中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36人。经过60余年砥砺前行,在探索创新的征途中,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中小学篮球示范校、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四川省研修示范校、四川省文明示范校、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南充市示范校、南充市美育示范校、南充市校风示范校、南充市书法特色示范校、南充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南充市“拔尖创新人才”示范校、南充市安全示范校、顺庆区德育示范校、顺庆区中小学十大先进集体等称号。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位于顺庆区清泉寺北路东侧,占地面积31355平方米(约48亩),交通条件良好。建筑功能齐全,包括教学楼、综合楼、车库、体育馆、食堂等设施设备,满足学校正常运行所需的教学、办公、就餐等功能需求。学校规划了30个小学教学班,可容纳1350名学生就学。
为满足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长远发展需要,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加大教育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省内外公开遴选19名小学优秀教师。
现就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19人)(见附件)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省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南充市顺庆区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试用期当年可只考核不定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教师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有报考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201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且在相应的学科岗位上任教。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获县(市、区)级课堂教学竞赛、技能竞赛(有效课堂教学展评除外)一等奖及以上,或地(市、州)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技能竞赛(有效课堂教学展评除外)二等奖及以上;
(3)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五)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遴选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老师13320765855杨老师15882695832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并填写《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2019年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对口填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②《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2019年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区纪委监委、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取消其遴选资格。
备注:南充市第五中学青龙山校区、西华师大附小白土坝校区、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三所学校遴选工作同时同步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
(二)遴选方式
由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组织实施,顺庆区纪委监委、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监督指导。
1.不设置最低招考比例。
遴选优秀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70%构成。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按30%折合计算。面试(讲课)总分为100分,按70%折合计算。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由笔试得分×20%+面试得分×50%+技能测试得分×30%构成。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按20%折合计算;面试(讲课)总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内容以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为主。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最高不超过5: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遇和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笔试、面试及通知书领取
1.详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
2.“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采用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再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由顺庆区人社局、顺庆区教科体局于 8 月 31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遴选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和材料真实性审核将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遴选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原所在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纪委监委:0817-2224939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17-2235950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赵老师13320765855杨老师1588269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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