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潭县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教师110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6 22:32:59
为加强易俗河城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易俗河镇公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易俗河镇面向全县在编教师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110人到易俗河镇各中小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原则;
3、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110人(其中原梅林学区选调初中管理岗位4人、原易俗河学区选调中小学教师106人),选调岗位详见《2019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在湘潭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相应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19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2017年度、2018年度晋升职称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 5日至7月 6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易俗河镇子敬学校。
3、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9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梅林学区初中管理岗位填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
(1)原梅林学区初中管理岗位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实际参考(笔试和面试)人数未超过选调岗位计划数,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5%,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选调的下一个环节。
(2)其余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岗位的(男性教师报考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将核减该科男性教师选调计划,并将核减计划调整至该科女性教师选调计划),计划调整到相应学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调整计划数由选调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按面试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40%)、教育心理学(4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10%)、师德师风知识(1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7月 15 日上午9:30—11:00,地点:易俗河镇子敬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原梅林学区初中管理岗位笔试参考人数达到1:2,则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对评委上一堂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和现场答辩(其中音体美学科现场答辩为专业测试);上课占面试成绩80%,答辩占面试成绩20%。
(3)上课内容:小学岗位为我县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中学岗位为我县现行中学八年级下册教材。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原梅林学区初中管理岗位上课科目报名时自行确定。
(4)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当天上午7:30前面试对象在面试地点签到,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如未参加面试,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3、信息公布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教育局官网” (http://www.xtx.gov.cn/xjyj )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选聘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此次选调教师工作在县纪委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组、局党风政风室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
2、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731-57882581 0731-5788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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