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济南市章丘中等职业学校招聘13名紧缺专业人员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6 22:21:51
为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发展,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济南市章丘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模版见附件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章丘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济南市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能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新聘用的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7月6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清照大街(原明埠南路)1600号。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前下载《2019年济南市章丘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制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4日之前取得,且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9年7月4日前取得)。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后,在《报名表》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
(三)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正常参加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结束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及时发布公告。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A类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方法;B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考试方法。
(一)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08:30-17:00
考点、考场、入场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自备舞蹈(50分):每人展示2个自备舞蹈,民族民间舞1个,古典舞1个,单人表演,每个舞蹈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即兴编创(50分):根据抽签提供的音乐片段进行即兴编创表演,单人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记入综合成绩。
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B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上午08:30-10:00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具体如下:
旅游服务与管理岗位考试内容:旅游概论知识、旅游心理学知识、导游实务知识,餐饮服务与管理知识、客房服务与管理知识、礼貌礼节知识等。
市场营销岗位考试内容: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商品知识,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物流服务与管理知识等。
电子商务岗位考试内容: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知识,网店运营知识,商品图片处理知识等。
会计电算化岗位考试内容:会计基础、企业财务会计、经济法基础、金融基础、涉税业务办理等知识。
信息技术岗位考试内容: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图形图像处理,编程语言基础—C语言,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记入综合成绩。
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详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A类岗位、B类岗位分别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A类岗位、B类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记入综合成绩。
五、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A类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项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均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布。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以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数量取整数,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
A类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B类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体检及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人员控制总量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212089
咨询电话:0531-83600511 18596096599 1859609701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九、其他
1、简章发布地址: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
2、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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