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今起试行货车将计重收费
来源:考试大【牵手考试大,成功你我他】2010年4月16日
不停车收费很“低碳”
如果不停车收费通行卡用于非ETC专用车道,通行时只需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然后停车刷卡,出口仍可刷卡采用非现金付费。
不停车收费方式由用户自愿申请办理,车主只需凭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提供银行账户,即可到指定服务处办理业务申请。办理成功后,市民将会领到两样东西: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和一张电子标签,它们与申请车辆是绑定的,私自拆卸后就会失效。相关事宜,市民可拨打嘉兴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处电话0573—82227681进行咨询。据悉,首批1万张电子标签将免费赠送给申请人,并提供2年免费维修。今后,则将向申请该收费方式的车主收取一定的工本费,预计在三四百元。
货车超载“不划算”
实行计重收费后,轻车的收费标准将会降低,但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将会提高收费标准。超重10%以上部分,以及超重30%的车辆,将按标准收费1.2倍计算;超重30%至50%的车辆,与超重30%以上部分,将按标准收费的2倍计算。例如,一辆三轴货车,车辆自重为14吨,核载16吨,满载行驶100公里。这是合法满载时状况,不考虑桥梁、隧道叠加费,该车通行费计算公式为:0.06×30吨×100公里=180元。而一旦超限10%至30%,比如限载标准30吨,车货总重为39吨,该车通行费计算公式为:
计重收费实施后,车辆在通过检测车道时应缓慢匀速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目前,我省采用的称重设备均经权威检测部门检定,误差率在正负2.5%之间。为减少正误差,我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将对实际称得的车货总重下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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