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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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认真、仔细填写报名资料。因考生原因造成的报考资料填写错误,导致考试结果不被认可且考生在考试结果公示期间未反映此问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1、网上报名的注意要点
答:网上报名注意要点有:
(1)注册、登陆
已参加过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和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的考生,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其他考生需完成注册,方可登录报名。
(2)信息系统预审
信息预审是指系统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照片信息和报考信息进行的初步审核。
①如果资料已经预审通过,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再次修改已填写的资料及报考信息。
②若考生同时报考了公路和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其中任何一个报考信息预审通过,则考生不能修改资料及报考信息。
③如果确因误操作等原因需要修改已预审通过资料的,请考生联系所在考区的省质监机构。
(3)身份证异常升位或变更
请按部质监局网页《考生身份证异常变更处理办法》执行。
(4)电子照片要求
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电子照片: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照,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30-50kb,尺寸为3.5厘米×4.5厘米。
2. 报考咨询
答:报名期间可向各省考试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也可咨询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010-85113181)。
3.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答:现场审核时间由各省质监机构确定,详细安排见各省考试公告,各省网址见部质监局网页“全国省级质监机构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及网址”。请考生务必确认报名所在考区的省质监机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按规定要求持《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前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所在省份在各地、市质监机构设有现场审核分点的,请咨询各省质监机构。
4. 网络报名的有效性
答:报考者在网上注册、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出报名表后,持相关资料到所在考区的省质监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报名有效。
仅进行网络报名而未进行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无效。
5. 报名省份、审核省份和考试地点的关系
答:报名省份、审核省份和考试地点是一致的,考生报名时应当谨慎确定参加考试的地点(省份),然后选择报名省份,后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省份报名点审核。
6.免考规定
答:参加2009年和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持2002年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可免考《监理理论》科目(今后此种情况不再免考该科目)。
7.监理资格和报考科目对照
答:请参阅考试科目对照表:
√
√
2.已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是指交基发[1996]29号文所列的水运工程各监理专业。
8. 报考条件
答:报考者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含)以上。
9. 考试时间安排
答: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10月14日-16日,详见下表。
答:本次考试大纲仍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0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新增加的参考书目见《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1] 5号)附件2。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参考书在大纲中已列明,一般可在各地交通书店购买(详见部质监局网页“考试用书购买联系方式”)。
11. 考前辅导
答: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均不组织考前辅导班。
12. 报考材料的真实性
答: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提供相关的报考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果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13. 监理资格证书
答:监理资格证书是考生在升级、增项、申报免考时才需要提交的,其他人员不需提交。
14. 助理工程师是否能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不能。
15.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但考试未通过,可否确认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答:考试通过科目符合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条件的,可以确认专业监理资格。
16.报考条件中的有关时间要求,计算到何时截止
答、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17.省质监机构对原有监理资格证的审核
答:原有交通部批准监理资格的,省质监机构可通过总站网站上的数据库查询核准。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专业监理资格跨省报考且申请免考《监理理论》的,受理报名的省质监机构可集中向发证的省质监机构查询、核准。
18.参加过2009年、2010年考试,现单位、省份变更,已经通过成绩是否受影响
答、不受影响。
19.参加过2009年、2010年考试,能否凭当时的准考证或考取的资格证书,在本次报考中替代相关(如职称)证书
答:不能替代。
20.取得双学位者其学历如何对待
答: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对待。
21.原中专毕业,现刚刚获得大专学历,能否报考
答:其他条件满足的,可以报考。
22.报名表能否以监理项目组代替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答:不能。
23.没有单位而以自然人身份报名者其报名表如何审核盖章
答:应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24.2003年以前交通部评审批准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试验检测监理专业、交通工程监理专业、合同管理专业的处理
答:原有旧专业按以下原则执行:
公路专业执行原则:
旧公路专业有: A道路与桥梁,B隧道工程,C交通工程,C1机电工程,C2交通工程(安全设施),C3交通工程(房建),C4交通工程(环保),D试验检测,E工程经济,F合同管理 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交通工程、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C3)、交通工程(C4)专业证的,可免考道路与桥梁工程。 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试验检测专业证的,由报考者根据主要从事专业的内容,分别选择A:道路与桥梁工程、B:隧道工程、C1:机电工程三类中的任一项(不可多选),该选项专业科目可免考。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公路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合同管理专业证的人员,可免考工程经济(E)。
水运专业转换原则:
(1)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水运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c)、港区铁路工程(e)、水下工程(h)专业证的,可免考港口工程(A)。
(2)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水运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机电工程、通信交管工程 专业证的,可免考机电工程(C)。
(3)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水运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试验检测专业证的人员,由报考者根据主要从事专业的内容,分别选择A:港口工程、B:航道工程、C:机电工程三类中的任一项(不可多选),该选项专业科目可免考。
(4)持2003年以前评审批准的水运工程系列监理专业中的工程经济、合同管理专业证的,可免考工程经济(D)。
来源:考试大-公路监理师责编:sf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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