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地基沉降的控制与处理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2-28 21:42:37
新建房屋地基沉降的控制与处理
来源:考试大2010年2月4日【考试大:考试专家,成就梦想!】
一、新旧建筑物沉降计算一般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对于沙土,可认为其最终沉降已基本完成;对于低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最终沉降的50%~80%;对于中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对于高压缩性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因此,可以根据相邻建筑物的预估沉降量已完成的情况,计算出新旧房屋附加应力所引起沉降对各自的相互影响和相邻基础对地基中附加应力的影响。
2.房屋的变形计算。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4种。沉降量主要用于计算独立桩基础和地基变形较均匀的排架结构柱基的沉降变化,也可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量;沉降差主要用于计算框架结构相邻桩基的地基变形差异;倾斜主要用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由倾斜值控制;局部倾斜主要用于计算砌体承重墙因纵向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倾斜。由变形特征的作用,我们就可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根据控制值大小确定其是否安全和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来源:www.examda.com
2.桩基础适用于软弱地基处理,但应考虑群桩效应和桩基下软弱卧层的验算。
4.地基强度不满足上述几条要求的局部处理方法:若原设计局部为条形基础,可把基础局部扩大为整体基础以满足上部荷载对地基的要求,亦可在局部基底下采用地基加固处理,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进行处理,使之达到与原地基净反力接近之要求;若原设计为筏基,可在局部基底下采用地基处理,使之满足承载力的要求,不论选择哪种处理方法应满足Pmax≤1.2fa.
四、设计步骤及计算方法1.资料收集。原建筑物的建造年限、安全等级、结构类型及层数、地质情况、基础类型、长高比、抗震设防等级、预估沉降量完成情况等。
3.确定设计方案:先判别所建房屋的沉降量值对原基础产生的影响是否超过规范规定值,若不超过,可不作处理;若超过则可在悬挑基础局部处理、小桩加固等措施中选用。当采用悬挑基础计算时,悬挑基础挑出长度,应由沉降量影响的大小和范围确定。若影响大则悬挑长,若影响小则悬挑少,直到满足规定值为宜。验算基底净反力,若Pmax≤1.2fa,地基局部不作处理;若Pmax≥1.2fa,地基局部处理或调整基础底面积,局部处理加固后的地耐力应满足Pmax≤1.2fa的要求,不能太强,否则新建房屋会出现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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