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投资的监督
来源:233网校2010年3月26日【233网校:最给力的教育考试网站】
(1)部门内部监督
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政府投资的计划、决策、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施工建设等过程中,执行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通过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职能机构和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寻租、腐败和不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项目决策失误、建设超标、耽误工期、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等等,以便于及时更正和处理,减少政府投资的损失。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我国的政府投资从项目立项、决策到项目的建设实施和建成后的运行等阶段,要涉及投资、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审计、税收等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分别按职能分工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决策、审查、把关。部门间的相互监督是政府投资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管理的制衡机制,涉及政府投资的各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强化对政府投资的管理,通过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减少失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1998年,国家确定在原国家计委设立“国家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国债项目和国家大型项目进行稽察。2000年,原国家计委还公布了《国家重大项目稽察办法》,规定项目稽察履行以下职责:
2)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4)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来源:考试大
审计监督是政府投资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中处于实施监管的地位。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关不仅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性资金运行进行审计监督,而且还要对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财物审计监督。审计机关的投资审计监督所依据的是《审计法》所赋予的职权,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过程中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抗行政权力干扰的能力强,其审计结果和整改建议对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5)人大监督
(6)群众监督
1)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来源:www.examda.com
3)擅自更改国家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5)涉外项目合同条款违反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中方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7)项目建设中在产品、服务质量及取费方面有较大问题,给项目质量带来损害,或造成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9)擅自增加取费科目,重复取费或提高取费标准;
11)滥用职权或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重大损失;
来源:233网校-投资项目管理师责编:xx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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