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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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对其身份资格多无特别限定。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取得方式的多样性。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可依法通过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据此用地者原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者也可依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继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www.examda.com
内容的差异性。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因不同方式而取得,而取得方式之不同将导致权利内容具有实质性差异。
来源: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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