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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辅导:无效民事行为(一)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3-01 01:54:06
法律辅导:无效民事行为(一) 来源:考试大2008年10月14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掌握)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违法性。从本质上说,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此处所谓法律规定,具体地说,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法律否定其本身的法律效力。
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来源:考试大
1.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
3.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这与行为成立即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后因解除或者撤销再归于无效不同。
例题: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B.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D.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答案:ACDE
(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 来源: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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