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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合伙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3-01 01:53:38
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合伙 来源:考试大2010年9月30日【考试大:学子希望之家!】

合伙
关于合伙的概念,《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作出了规定,即“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作出了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l.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的联合。
3.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采集者退散
5.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二个以上的合伙人就合伙事项达成一致,合伙就成立,合伙协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就合伙的成立,《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书面合伙协议来源:考试大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来源: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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