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辅导资料(一)
来源:考试大2011年4月6日【考试大:学子希望之家!】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之市民法。
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民法典也都是以罗马法为蓝本,其中尤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和1907年《瑞士民法典》为典型。
一个是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开始建立。
那么到底民法的概念是什么呢,可能各个国家的表述不太一样,但是实质意思都是一样的。
二、民法与相关概念
(一)公法和私法
私法: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内容,以权利为核心,以平等自愿为特点的法律。其含义同广义的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各项民事法律、法规等。
(三)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我国制定民法典条件尚不成熟条件下民事立法的特殊形式,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广义民法: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其中包括商法;
(五)民法和商法
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与民法并列。
三、民法的特征
(一)民法是权利法。
(二)民法是私法。
私法: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内容,以权利为核心,以平等自愿为特点的法律。其含义同广义的民法。
(三)民法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
(四)民事责任具有同质救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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