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建筑考试 > 土地登记代理人

如何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和地方法规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3-01 01:52:17
如何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和地方法规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2010年7月17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土地登记办法》实施后,地方人大出台的关于土地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如《**省土地登记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土地登记的地方政府规章如《**省土地登记办法》是否还有效?实践中如果与《土地登记办法》存在冲突,应当如何处理?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我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而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如果在《物权法》出台后,地方还没有根据《物权法》对其已有的关于土地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定加以修改,则应当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因为《土地登记办法》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对《土地登记规则》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起草而成。如《土地登记办法》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属地登记原则,那么即使现在有的地方性法规还规定进行分级登记,也应当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物权法》尽快修改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与《土地登记办法》冲突时,哪个规定更符合《物权法》的规定或立法精神,则应当适用哪个规定。
责编:ljwzmznd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