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代理理论知识辅导:项目预算
来源:考试大2011年4月4日【考试大:学子希望之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研究
《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规定,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对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所收缴的费用将作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强化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指导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工作,必须尽快研究和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这是管理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前提,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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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务
1、制订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
3、研究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的管理体制。
为实现上述课题目标,顺利完成课题任务,根据本课题的特点,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
主要包括: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指标体系研究;
(二)研究制订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通过建立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基础资料数据库,实现对基础资料的标准化存贮、自动化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
(四)研究确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管理体制。
1、研究并制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管理规范;
(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1、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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