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建筑考试 > 土地估价师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7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3-01 01:40:21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7 来源:233网校2011年2月10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为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基本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将城市土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8个地类构成建设用地。

1、商服用地

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1)商业用地。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指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2、工矿仓储用地

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包括:

(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采矿地。指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3、公共设施用地

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包括:

(1)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指给排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

(2)瞻仰景观休闲用地。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4、公共建筑用地

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包括:

(1)机关团体用地。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2)教育用地。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包括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少青老年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5)医疗卫生用地。指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6)慈善用地。指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5、住宅用地

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3)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闲宅基地。指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6、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3)民用机场用地。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港口码头用地。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5)管道运输用地。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地面用地。

(6)街巷。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等。

7、水利设施用地

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

(1)水库水面。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

(2)水工建筑用地。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8、特殊用地

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用地。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指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2)使领馆用地。指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3)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4)监教场所用地。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5)墓葬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来源:考{试大}

相关推荐: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8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10

欢迎访问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查看考试资料和试题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责编:txl评论纠错

责编:guquan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