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13年5月3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关于2013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组织领导
主任:张志升
成员:崔贵琪张振东王慧徐更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承担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等具体工作。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一)报考人员于5月6日至6月7日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过期系统即关闭。
(二)报考人员于6月4日至6月7日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办理现场审核。
2.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考生根据协会开具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于开具当日到指定银行交费后,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四)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地址:南开区迎水道社科院科研办公楼406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电话:23510770;联系人:王立男。
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6日-25日,经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用A4纸彩色打印。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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