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分类
1.视觉照明
正常照明。在正常工作时使用的室内、外照明,是保证人们工作和生活正常进行所采用的照明。它一般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同时作用,但控制线路必须分开。
1)疏散照明。发生灾害时,在正常照明完全熄灭的情况下,为使人员能准确无误地沿最近的通道找到出口,从而安全、快捷地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而设置的必要照明。疏散指示灯指向转弯的出口、疏散楼梯或疏散出口。
3)备用照明。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而使正常照明熄灭时,为保证工作继续进行或暂时继续进行而设置的必要的照明。
应急照明必须采用能瞬时点燃的可靠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或卤钨灯。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且发生故障不需要切换电源时,也可采用气体放电灯。
警卫照明。这是按警戒任务的需要,在警卫范围内装设的照明。
2.装饰照明
装饰照明主要有建筑物泛光照明、节日彩灯、广告霓虹灯及喷泉照明、舞厅照明等。
电光源按发光原理可以分热辐射光源和气体放电光源两大类。
属于热辐射光源的灯具有白炽灯、卤素灯;属于气体放电光源的有日光灯、紫外线杀菌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高压氙气灯等。
按照灯具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开敞式灯具、封闭式灯具、完全封闭式灯具、密闭式灯具;按照灯具安装形式可分为吸顶灯、壁灯、弯脖灯、吊灯等。吊灯又分为软线吊灯、链吊灯、管吊灯等。
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有220V和36V两种。
1.灯器具安装基本要求
1)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接螺纹端子上;
3)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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