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年垦区建设工程造价员岗位证书换证通知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02-28 23:03:20
导读: 黑龙江2011年垦区建设工程造价员岗位证书换证申报时间从2011年7月15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截止,网址: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
依据黑建人[2011]29号和黑建造价函[2011]3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垦区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换证、继续教育及2011年度施工企业规费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换证范围:在垦区注册的造价员
3、换证申报材料:换证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2)原岗位证书复印件;
(4)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办理新造价员证书用);
4、换证申报时间从2011年7月15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截止。换证申请、审核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的方式同时进行(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http://edu.hljjs.gov.cn/)。
有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企业锁的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拆迁企业、估价机构、园林绿化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等,以上这些单位在申报资质时,都应有加密锁,这些单位不在本次发放锁的范围内。如果这些单位没有加密锁,自行与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451-53654718,53641141,咨询的时候一定要说明是要办理造价员换证事宜。
5、换证人员材料由工作单位报送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到2011年8月15日截止,过期不予办理。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将换证人员材料统一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7、上网公布。对准予换证人员的基本情况、证书编号等在“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公布,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未经网上公布,证书无效。
准予换证人员应在网上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为三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证书失效。
9、验印、发证。造价员岗位证书由省住建厅人事教育处审核验印,证书制作、编号、验印程序完成后,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制作新造价员执业印章,返回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管局及总局直属企业到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用旧证书和印章换取新的证书和印章。
10、本次造价员换证,造价员注册单位可以和原注册单位不相符,即造价员的变更可以同步进行。
二、造价师继续教育
2、造价师继续教育有效期为二年。
4、注册造价师学满60学时后须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书。
1、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前述要求,先办理本企业造价员换证申报手续,再申请规费核定。
3、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填写单位缴纳金额,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工程排污费包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噪声超标排污,工程实体污水排污另行计算。
5、施工企业规费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2010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同时交回。
7、无造价员企业不予核定规费
四、具体要求
2、加强宣传,保证工作无遗漏。各管局住建局要密切配合,深入企业,做好宣传,确保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卢新军0451-55198803卢佳0451-55198804
2、企业人员管理认证锁申领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