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的概念及其编制内容
(一)设计概算的含义及作用
1.设计概算的概念
以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概略计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概算经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
一个工程只允许调整一次概算。
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个层次,前者为考核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允许调整概算的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1)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
(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和费用增加;
(3)超出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的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如调整,应由建设单位调查分析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核实编制调整概算,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
2.设计概算的作用
(1)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的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计划投资总额及其构成数额,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将作为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2)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3)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4)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5)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
(6)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
三级概算:
■单位工程概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建设项目总概算
当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单位工程概算、总概算两级概算编制形式。(无综合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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