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系统组件
储存装置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他气体含水率不得大于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一20~50°C。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②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③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
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二、系统设置要求
驱动气体管道连接也必须牢固,每安装一段管道就应吹扫一次,保证管内干净。在减压阀前,要经过过滤网。
干粉灭火剂须按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灌装,灌装最好在晴天,避免在阴雨天操作,并应一次装完,立即密封。
BC类干粉中较成熟和经济的是碳酸氢钠干粉,故扑灭BC类火灾推荐采用碳酸氢钠干粉;ABC类干粉固然也能扑灭BC类火灾,但不经济,故不推荐用ABC类干粉扑灭BC类火灾。扑灭A类火灾只能用ABC类干粉,其中较成熟和经济的是磷酸铵盐干粉,所以扑灭A类火灾推荐采用磷酸铵盐干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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