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间)
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在火灾时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应设避难层。常见避难层的类型有敞开式、半敞开式和封闭式3种。
1.设置位置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且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2.可供避难的面积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通常按5人/㎡计算。
3.疏散楼梯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其中,“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的方式是强制避难的做法,此时人员均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疏散楼梯在避难层分隔”的方式,可以使人员选择继续通过疏散楼梯疏散还是前往避难区域避难。
4.消防设施
避难层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消火栓和消防卷盘、防烟设施,指示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较少而不需要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需要检查该避难层除设置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避难层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同的区域;从非避难区进入避难区的部位,采取防止非避难区的火灾和烟气进入避难区的措施,如设置防烟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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