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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第四章第一节多选题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2 18:56:40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

  列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具有“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 )。[2014年真题]
  A.某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B.某矿业公司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C.某矿山加工点因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爆炸事故,造成1名操作工当场死亡D.某采石场违章爆破作业,造成2人重伤E.某金矿违法开采,发生透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重伤5人
  【答案】ABCE
  【解析】《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例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 )。[2013年真题]
  A.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
  B.造成3人重伤的事故C.造成5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造成15人重伤的事故E.造成12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答案】ABDE
  【解析】《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3.《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有( )。[2012年真题]
  A.造成轻伤20人以上的
  B.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
  C.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E.造成间接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答案】BC
  【解析】《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2011年真题]
  A.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B.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C.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D.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E.采用命令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人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①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A.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B.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C.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D.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③其他严重的情节。
  5.以下关于犯罪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有( )。A.犯罪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犯罪必须具有刑事违法性C.犯罪又称为违法行为D.犯罪必须具有应受刑事处罚性E.实施的行为具有故意
  【答案】ABD
  【解析】犯罪的基本特征是指犯罪行为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犯罪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必须具有刑事违法性;③犯罪必须具有应受刑事处罚性。犯罪的上述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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