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计要求
一、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1.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 。
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 50000m³ 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4 列车的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2.探测区域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 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二)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对不同高度的房间,可按下表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
2)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商场等;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书库、档案库等。
3 )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三、系统设备的设计及设置
(一)控制器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 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 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二)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 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三)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员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控制器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 ~1. 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 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 ~0. 2m。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四)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
1)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 间距的1/2。
2)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4)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1)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为200 ~600mm时,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5)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3.格栅吊顶镂空面积大小对探测器布置的影响 (五)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间距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部位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列车上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每节车厢的出入口和中间部位。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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