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建筑考试 > 房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09 17:01:43

  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同类房地产数量较多、有较多交易且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房地产,例如:
 
  ①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
 
  ②写字楼。
 
  ③商铺。
 
  ④标准厂房。
 
  ⑤房地产开发用地。
 
  (注意区分:特殊厂房,在建工程)
 
  不适用:
 
  ①数量少,如特殊厂房、机场、码头、博物馆、教堂、寺庙、古建筑等。
 
  ②交易少,如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
 
  ③可比性差,如在建工程(完工程度差异大)等。
 
  比较法的原理和技术,可以在其他方法中应用。
 
  如:收益法:市场租金、经营收入、运营费用、空置率、入住率、报酬率;···············
 
  成本法:重置成本、房地产价格各构成部分(如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等);
 
  假设开发法中: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开发经营期等的求取。

责编:曾珂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