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考点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定期租赁的情形——(1)租期6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未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没有约定租赁期限;(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
习题测试:
关于租赁合同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租赁期限超过 20 年的租赁合同无效
B.没有约定时承租人可以转租
C.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答案】D
【解析】(1)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租期约定为 30 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签订
B.由于租赁期超过 20 年,该合同无效
C.由于租赁期超过 20 年,该合同超过 20 年的部分无效
D.由于租赁期超过 20 年,该合同也被撤销
【答案】C
【解析】租赁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在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租赁期限,均视为不定期租赁。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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