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参与单位和人员的资格管理
第二节 工程项目管理参与单位业务准入资格管理
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标准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1)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标准
1)基本条件:
①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乙级:3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
③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乙级和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2)技术力量:
①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乙级:30人;丙级: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②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丙级: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③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乙级:8年;丙级:5年)。
3)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①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乙级:较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乙级:具有)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乙级:及时查询)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②具有独立或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乙、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③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乙级:不要求),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乙级: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4)管理水平:
①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丙级对此条无要求
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0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乙级:不要求已通过IS0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丙级:只要求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
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包括已经获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申请扩大专业和服务范围,所申请事项均应从丙级做起。
2.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格和服务范围
(1)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格
工程咨询单位可以按自身条件,申请其中一项或多项专业资格。
凡取得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咨询资格的单位,均应具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篇章和相应的评估咨询资格。
(2)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设计;
6)招标代理;
7)工程监理、设备监理;
8)工程项目管理。
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和时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的,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4.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升级、降级、变更和终止
(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升级。
凡取得丙级资格证书满3年、乙级资格证书满2年的单位,达到规定的上一级资格标准,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升级或扩大专业服务范围手续。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降级。工程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作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必考点
1)经检查,违反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办法、行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市场竞争规则的;
2)经核实,工程咨询质量考核存在问题的。
(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变更或终止。工程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申请办理工程咨询资格变更或终止的手续:——重点
1)分立或者合并,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交回《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经重新审核和认定后,再领取相应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2)单位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时,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3)因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工程咨询业务时,应报原资格认定单位备案,交回《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办理相应撤销和注销手续。
5.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并接受每年一次执业检查。
工程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格认定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级直至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
(2)违反《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超越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和服务范围从事工程咨询活动的;
(3)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变更和相应撤销、注销手续的;
(4)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真实材料的;
(5)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利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
(6)经核实,咨询成果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
(7)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认定
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除满足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规定的条件外,还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且具备工程技术经济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项目经理;另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全过程策划=规划咨询资格+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
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规划咨询资格+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工程设计资格。
全过程策划和实施阶段管理=规划咨询资格+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工程监理或设备监理资格。
全过程管理=规划咨询资格+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工程设计资格+工程监理或设备监理资格
2.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等级、专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新申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一律从丙级做起。
取得丙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满3年、取得乙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资格满2年的单位,分别达到乙级、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规定条件,且分别取得项目管理类别所要求的乙级、甲级规划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或设备监理资格,可申请上一个资格等级。
具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定条件的单位可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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