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
一、项目报建制度(考点、熟悉)
1994年8月原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字[1994]482号)。该管理办法规定:
(1)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开发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2)报建的程序为: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有关批准文件,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认真填写后报送,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3)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共9项。
二、施工许可管理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6月25日重新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原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 2 以下的建筑工程,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例题】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是( )建设工程。
A.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
B.建设面积300m2以下的
C.建设面积500m2以下的
D.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400m2以下的
E.投资额50万元以下且面积不超过300m2的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管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参见教材P79。
【2013年真题】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管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参见教材P79。
4.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某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则申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其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管理。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参见教材P79。
【例题】下列不属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是( )。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C.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D.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管理。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不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见教材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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