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一、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1、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缺点是: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1)业主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
2)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工程监理单
位。建设单位首先委托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总体负责建设工程总规划和协调控制,
2、施工总分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缺点是: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较高。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
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缺点是: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合同数量虽少,但管理难度一般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由于承包范围大,介入工程项目时间早,工程信息未知数多,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建设单位择优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范围小;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建设单位一般应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一步收集工程监理有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5,综合效益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6,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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