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风险识别
一、风险识别的特点和原则
(一)风险识别的特点:(1)个别性。(2)主观性:有人来完成的。风险本身是客观存在,但风险识别是主观行为。(3)复杂性。(4)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可以说是主观性和复杂性的结果。
(二)风险识别的原则:遵循以下原则:(1)由粗及细。由细及粗。(2)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性。(3)先怀疑,后排除。(4)排除与确认并重。对于肯定不能排除但又不能肯定予以确认的风险按确认的风险确认考虑。(5)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
二、风险识别的过程
在对建设工程风险进行多维分解的过程中,认识工程风险,建立工程风险清单。
在建设工程风险识别过程中,核心工作是“建设工程风险分解”和“识别建设工程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后果”。
三、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
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按以下途径进行:(1)目标维:即按建设工程目标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影响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2)时间维:即按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建设工程实施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3)结构维:即按建设工程组成内容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不同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不同风险。(4)因素维:即按建设工程风险因素的分类分解,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方面的风险。
四、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的方法有:1、专家调查法;2、财务报表法;3、流程图法;4、初始清单法;5、经验数据法;6、风险调查法。
(一)专家调查法:
(二)财务报表法:财务报表有助于确定一个特定企业或特定的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哪些损失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遭受这些损失。
(三)流程图法:将一项特定的生产或经营活动按步骤或阶段顺序以若干个模块形式组成一个流程图系列。
(四)初始清单法:如果对每一个建设工程风险的识别都从头做起,至少有下三方面缺陷:一是耗费时间和精力多,风险识别工作的效率低;二是由于风险识别的主观性,可能导致风险识别的随意性;三是风险识别成果资料不便积累。因此,为了避免以上缺陷,有必要建立初始风险清单。
建立建设工程的初始风险清单有两种途径:1、常规途径是采用保险公司或风险管理学会(或协会)公布的潜在损失一览表。2、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是建立建设工程初始风险清单的有效途径。
初始风险清单只是为了便于人们较全面地认识风险的存在,而不至于遗漏重要的工程风险,但并不是风险识别的最终结论。
(五)经验数据法:较少投资风险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尤其是初步设计以前的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风险最大;施工阶段存在较大的进度风险。
(六)风险调查法: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如初始风险清单所列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对于建设工程的风险识别来说,仅仅采用一种风险识别方法是远远不够的,一般都应综合采用两种或多重风险识别方法,才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而且,不论采用何种风险识别方法组合,都必须包含风险调查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前五种风险识别方法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初始风险清单,而风险调查法的作用则在于建立最终的风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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