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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讲(10.19)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10-20 21:11:19

  每日一讲:

 
  按现行规定,属于契税征收对象的行为有( )。
 
  A.房屋建造
 
  B.房屋买卖
 
  C.房屋出租
 
  D.房屋赠予
 
  E.房屋交换
 
  【本题来源】2016年造价管理真题第76题
 
  【正确答案】B、D、E.
 
 
  契税的纳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5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3)房屋买卖(转让方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视同买卖房屋: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②以房产做投资或做股权转让;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予,包括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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