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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9号),现将我省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4个科目。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8月 20日16:00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8月 20日16:00
3、缴费时间
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8月 21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10月12日16:00
5、考试时间
10月13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4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报考条件
(一)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相关工作经历及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上述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前经历不计入上述工作年限。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2018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对考试通过的考生直接颁发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1、凡身份证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贵州省社保(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提供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三)报名程序
2018年度报考人员需逐项完成以下程序,方取得报名成功:1、网上报名;2、现场资格审查;3、缴纳考试费。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首页,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58.56.20.35:8003/gzwb/wsbm/stdlogin/stdlogin.do)进行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
(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考人员分为“老考生”和“新考生”。
“老考生”,是指2017年度网报档案库中的贵州省报考人员。“老考生”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予以审核通过,“老考生”应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新考生”,是指2017年度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报考人员。“新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新考生”需按照《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为“老考生”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审查期间(法定工作日内)带上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审查地点核实信息,核实成功后方可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详见报名表上审查地址。
(3)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报考人员本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3、缴纳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考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试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用按60元/科收取。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5室开具。
七、考场设置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成绩公布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
http://www.cirea.org.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2、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一)技术支持电话:85360209。
(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85360420、85360006、85360014。
附件:1.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清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9日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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