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建筑考试 > 设备监理

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设备承揽合同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07 14:49:01

 (一)、设备承揽合同的概念

 

设备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

 

(二)、设备承揽合同当事利义务

 

设备承揽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即承揽人的义务正是定作人的权利,所以为简洁起见,此处仅就双方的义务加以讲述。

 

1.承揽人的义务

 

①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独立完成对工作成果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工作,承揽人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②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通知定作人检验材料。

 

③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

 

④妥善保管、合理利用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图纸。

 

⑤交付承揽物,提交工作成果。必要的技术资料。有关质量证明。

 

⑥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虽经定作人验收但实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因违约采取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

 

⑦保守秘密。

 

2.定作人的义务

 

①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定作人未履行义务,造成承揽人窝工、延误工期等,定作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②支付报酬。因定作人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应按照承揽人实际工作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承揽物享有留置权。

 

③按约定提供材料。并接受承揽人的检验。

 

④不得随意变更工作事项、范围。确需修改的,定作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责任和损失。

 

⑤领取承揽物,接收工作成果。定作人领受承揽物或工作成果的,不免除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

责编:赵紫雯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