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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的涵义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缔约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一方在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因此使对方遭受损失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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