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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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的培训(掌握)
对象--对四类人员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
4.其他从业人员。
具体四方面: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再培训内容。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7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4项)
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上述时间,要记忆区别不要搞混。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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