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考试复习辅导4
来源:考试大2010年7月12日【有了考试大,考遍全天下】
※道路功能同毗邻用地性质相符
●生活性道路两侧不应安排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
●城市道路的选线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交通在道路系统中的均衡分布。
●城市各部分之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集散点附近的道路网要有一定机动性,可为地震时提供绕行道路并留有发展余地。
●支路在内的道路用地面积率20%以上
●一个交叉口交汇的道路不超过4-5条,交叉在60°-120°间,不组织多路交叉口,避免错口交叉。
●与铁路站场、港区码头、机场有方便联系。
●避免过境交通直穿市区,避免交通性道路穿越生活区。
●适当的路网密度8-15%道路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8-15%,200万以上的人口可15-20%
道路间距 快速路(≥80)1500-2500M宽度60-100M
次干道350-500M宽度30-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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