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规划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两天。请各单位按照《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统一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老考生网上支付、新考生现场确认并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6月13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
3.新考生请选择“首次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按提示完成报名。并于2011年6月14—16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4.老考生请选择“老考生报考”入口,不能选择“首次报考”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需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7月11—22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7月18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6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由审核人员修改审核状态为不通过后,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保存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后,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10月13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等相关事项,请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查询。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附件: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sf评论纠错
相关推荐 湖南2011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08-28 湖南2011年城市规划师报名时间2011-08-28 2011年城市规划师报名时间汇总2011-08-28 江苏省直报名点2011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发票领取2011-08-17 海南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08-08责编:guquan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