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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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分工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2日、23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举行。
考试统一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9. 关于考试级别问题,以往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请根据往年准考证的级别和专业填写相关信息,不符合免试的老考生报考级别一律为 “考四科”,今年只需报考没过的科目即可,擅自改变级别造成合格科目作废,后果自负。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2011年度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从2011年6月8日—6月23日,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今年报名较以往有所变化,请大家仔细阅读网上指南。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8日09:00- 6月23日16: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6月8日09:00- 6月23日16:00;
3、信息修改时间:2011年6月8日09:00- 6月23日15:00;
4、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6月27日-28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10月17日起;
6、考试时间:10月22、23日。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联系电话: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训中心联系电话:57339006、57339954.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柳州路38号204室。联系电话:53542494
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到现场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八、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2011年6月27日—28日,逾期不再申领。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sf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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