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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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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15日举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四)《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4月1日至4月2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8日至6月11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乐山市中区龙游路269号,电话:0833-2436256)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应考人员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0元,报考两科的每人共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联系电话:2431510)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五、质量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及资质注册工作由省质量协会(联系人:任德祺,地址:成都市簧门街79号四楼,联系电话:028-85556069)承担,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省质监局质量处负责。
六、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10日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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