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郴州市公开选调(聘)1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计划选调(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2);
3.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公开选调人员应是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
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5.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湘办发〔2015〕28号文件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
三、选调(聘)程序和办法
选调(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8:30至2017年6月28日18:00。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至7月1日。报名和准考证领取地点:北湖区政府大楼509室,联系电话:0735-2167129。
2.缴费。根据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选调(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报考北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员职位的需提供由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报考北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员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审计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由区人社局组织,协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其名单由区人社局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其他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进行1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人员,报区考试录用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调入转任等相关手续。
附件:
1、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3、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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