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市就业服务处文秘岗位1名;
(二)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业务岗位1名;
(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业务岗位1名;
(四)市工伤保险管理处法律专业岗位1名;
(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专业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级等要求:
(1)文秘岗位要求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1年以上;
(2)业务岗位要求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社部门工作1年以上;
(3)法律专业岗位要求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学类专业。
专业类别参照《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市人社大楼810室)
3.咨询电话:0745-273221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怀化市人社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无最低服务年限及是否服务期满情况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经本次公开遴选调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公开遴选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从公开遴选拟遴选对象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市人社局人事科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745-2865409(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怀化市人社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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