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8〕23号)文件规定: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现将公安系统部分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特公告如下:
(一)娄底市公安局(含娄星、钢城分局)民警职位8计划数为1个,报名人数为1人。现将此计划调整到民警职位1,即娄底市公安局(含娄星、钢城分局)民警职位1的计划数为15个。
(二)涟源市公安局民警职位4计划数为3个,报名人数为6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
(三)涟源市公安局民警职位5计划数为1个,报名人数为2人。此计划取消。
(四)涟源市公安局民警职位6计划数为2个,报名人数为5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
(五)冷水江市公安局民警职位3计划数为2个,报名人数为6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
(六)冷水江市公安局民警职位7计划数为1个,报名人数为1人。此计划取消。
(七)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职位4计划数为4个,报名人数为7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将核减的3个计划调整到民警职位1。即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职位1的计划数为27个。
(八)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职位7计划数为4个,报名人数为8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
(九)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职位8计划数为3个,无人报名。此计划取消。
(十)双峰县公安局民警职位3计划数为1个,报名人数为1人。此计划取消。
(十一)双峰县公安局民警职位4计划数为3个,报名人数为8人。该职位计划数调整为1个。
(十二)双峰县公安局民警职位5计划数为1个,无人报名。此计划取消。
娄底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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