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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按照省人社厅“一号工程”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窗口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0名,从事就业、社保等扶贫工作。现就开发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越西县户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志愿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中就业扶贫服务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具备“9+3”学历的即可报名),计算机、汉语言文学、财务专业优先;
6.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具备以上基本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须符合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条件。
1.贫困劳动力和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贫困劳动力。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
4.“40·50”就业困难人员(“40·50”: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被征地农民。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及其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8.五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五年”指2015至2019年毕业生、财务专业优先)。
三、招聘岗位
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50名。开发单位:越西县人才交流中心、38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服务地点:38个乡镇、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越城镇果园路253号)
四、实行属地管理服务使用原则
乡镇辖区内有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意愿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则上要求38名人员聘用到乡镇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考试排名和上岗后的工作表现、工作责任心、工作业绩选用到社保大厅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政府购买服务费2000元/月.人,购买五险,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增加一份意外保险。全勤、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年终给予2000元/年的奖励。按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对确实不适应相应工作的应予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终止劳动关系。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用工单位及相关单位需严格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方法步骤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越西县果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农劳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报名完成后于8月2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残疾人需具备残疾证,零就业家庭的社区出具证明,失去土地的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出具《低保证明》;
(3)《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证件照片2张;
5.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分;
(2)考试内容:《计算机操作及基础知识》。
(3)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入职体检,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等条件。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7612420
咨询电话:(0834)7616076
八、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应将拟聘人员在“越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x.gov.cn/)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越西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2019年8月12日
越西县人才交流中心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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