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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息烽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选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热爱幼教事业的幼儿教师聘用到幼儿园任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息烽县实验幼儿园长岭岗分园和团圆小区分园“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20名(长岭岗分园13名,团圆小区分园7名)(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不符合聘用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息烽县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共2天,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
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中段玄天东路)。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息烽县实验幼儿园长岭岗分园及团圆小区分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程序及聘用资格。
(二)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为进入试教的人员。
1.试教内容:幼儿园五大领域活动。
2.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3.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聘用环节。
4.试教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聘用计划数从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遵纪守法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政审,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试教成绩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合格后再进入政审环节。
(五)聘用及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合同签订
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正式委派到相应岗位工作。考生签订合同半年内,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解除人员数量,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二次补聘,直至达到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数为止。
五、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试用期半年,经考核合格后,与幼儿园签订“长短合同”,对工作态度好、教学业绩优、家长和学生口碑好的教师,签订3—5年合同;其他教师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按聘用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将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考核,购买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728975(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息烽县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息烽县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息烽县实验幼儿园长岭岗分园及团圆小区分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岗位一览表
2.息烽县实验幼儿园长岭岗分园及团圆小区分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报名表
息烽县2019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9日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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