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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河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单位简介
(一)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河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是河南省财政厅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具体承担全省系统财政干部岗位培训、财政业务培训、网络培训和财政基层培训等工作。
(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是河南省财政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见《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⒈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3日9:00—15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乘以160像素,30KB以下,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⒉应聘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3日9:00-16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⒋网上缴费。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8月13日9:00-17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⒌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两科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⒍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22日9:00-24日17: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件等进行面试确认。
在面试确认中,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将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71-65802920(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5802905(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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