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太仓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单位
招聘岗位
巡特警大队
治安卡口(工作地:璜泾镇、陆渡镇、浏河镇、板桥镇、沙溪镇)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社区协管员
科教新城派出所
巡逻防控
浏家港派出所
巡逻防控、110接处警
金仓湖派出所
巡逻防控
浏河派出所
巡逻防控、社区协管
双凤派出所
巡逻防控
金浪派出所
巡逻防控
沙溪派出所
巡逻防控
港区派出所
巡逻防控
岳王派出所
巡逻防控
城西派出所
巡逻防控
城中派出所
巡逻防控
板桥派出所
巡逻防控
陆渡派出所
社区协管、巡逻防控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太仓籍户口,男性,年龄18-35周岁,身高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四)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过程。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序
单位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巡特警大队
娄江北路128号警务中心501室
33055878
沈伟
2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洛阳东路58号
15806223756
周峰
3
科教新城派出所
南仓路25号
13862284422
周建华
4
浏家港派出所
浏家港茜星路8号
53645337
吴晓恩
5
金仓湖派出所
城厢镇新毛新港西路82-1号
13773004666
庄伟
6
浏河派出所
浏河镇东港路18号
13806240504
沈健
6
双凤派出所
双凤镇凤北路268号
15150301355
王健
8
金浪派出所
浮桥镇石家泾路28号
13862381779
陆志坚
9
沙溪派出所
沙溪镇长寿北路9号
53212921
王李青
10
港区派出所
浮桥镇陆公路8号
53701356
杨永明
11
岳王派出所
岳王大街12号
18913791188
陆利忠
12
城西派出所
朝阳西路999号214办公室
33056215
郭奕军
13
城中派出所
郑和西路1号
53514402
何成根
14
板桥派出所
娄东街道板桥五洲东路58号
18806229960
李嘉
15
陆渡派出所
娄东街道陆嘉北路9号
13862273223
张亚琴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驾驶员、退伍军人另携带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1份;②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五)聘用: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保险等。
(二)辅警工资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三)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发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装备。
本简章由太仓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太仓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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