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积极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和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89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原则上5年内不调离秀屿区。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秀屿区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如:海外留学的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发区委组织部邮箱(邮箱:xyzzbgbk2014@163.com)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式一份送(寄)至秀屿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者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同志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594-5851267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楼1号楼306室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二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各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
5、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 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在本次招聘各环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
4.招聘工作由秀屿区委组织部组织,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监察电话:0594-5612380、5850729
附表:
秀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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