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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35号)精神,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市(州)分级实施。具体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9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4:30考《申论》。
二、报考A类职位、B类职位和C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二)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三、省直单位、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各市州招考单位的报名方式详见各市州公告。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00至25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至2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09年3月27日至4月2日,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咨询电话:0731-2216500、4688383、2219276、2219372)。市州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执行湘人发[2009]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pta.hnrst.gov.cn)或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阅读《报名须知》,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确认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手续。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如报考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于3月27日到湖南人才大楼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4688383)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市州的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报考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的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省直及垂直管理系统各招考单位和各市州请于3月13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招考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在网上公布的咨询电话、单位地址和网站域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传真电话:2219392)。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湖南人事考试院、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公务员专门培训机构等各种名义编辑、推销的书籍、上网卡或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及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务数据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招考单位、职位代码编制规则》(附件2)对有关考务信息项编码后,再根据《考试信息系统考前数据管理规则》进行考务报名数据处理。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4月6日前将本地加盖公章的《公务员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考人员数据库和试卷预订数据库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尚不能自行光电阅读报名信息卡的市州可就近联系阅卡地点或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卡。各地有关数据上报后,未报经省人事考试院同意,一律不得自行更改。
六、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和省直招考单位要严格按照湘人发[2009]35号文件要求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切实做好考点考场设置和试卷保密等考务工作。要及时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参考人员,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顺利地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省直招考单位务必尽快将面试成绩表(含Excel电子文档)和试卷(题本)送省人事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合成和存档备查。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取计算机阅卷和计算机网络阅卷方式,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查。参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查卷。查卷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是否有违纪记录和其它异常情况等。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应在6月4日前将参考人员查卷申请汇总报省人事考试院。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请于6月3日至4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中共湖南省委三办公楼267室)申请查卷。
八、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23、24日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并严格按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8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1份规格。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各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封签,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省人事考试院。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受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九、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
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提前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书面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十、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并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4),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决不能走过场。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附件5),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多于5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附件6),并由各地考务主管机构留存备查。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要严格按《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附件7)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全省笔试工作总值班室设在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2216500。值班时间从4月25日19时起至4月26日19时止,各地必须在同一时间安排专人值班。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请于4月17日17:00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附件8)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十二、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主管机构须派专人于4月28日前将题本和答题卡押运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十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
责编: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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