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13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6.原属清远市清新区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出编未满3周年的,或往年考取了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后但不按时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未满3周年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八)报考注意事项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2019年8月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考生须留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9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链接:http://www.sydwzl.com/gdqyqxwjj 。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的考生均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9室)。
联系电话:0763—5819923。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⑥报考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复印件;证明材料统一收取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符合《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6)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的,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由就读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4.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16至22日,登陆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3日。
(二)面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78号)。
(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四)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公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和《政审材料》(是指无犯罪记录证明、现为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实表现材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上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开具行政介绍信,并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不含考生类别为“2019年应届或2017-2018年历届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招聘),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向聘用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三)被聘用人员为“2019年应届或2017-2018年历届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本科生送上级医院参加3年的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结束后与聘用单位签订6年的聘用合同;大专生送上级医院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年,培训结束后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以上本科生、大专生的培训时间不纳入服务年限计算)。聘期内不得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招聘),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被聘用人员中途擅自退出或终止培训的、或培训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违约与聘用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期限的比例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除在《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已经明确了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外,其他在聘用时没有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回聘用单位正式服务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作解除聘用关系处理。
十、调剂 应聘考生在填报《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的调剂安排。即:考生未能录取到本人原报名的岗位、而出现本次招聘其它同类岗位空缺又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
十一、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四)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19923),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
1.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5.《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doc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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